一八九五年十一月二十七日,阿尔弗雷德·诺贝尔(Alfred Bernhard Nobel, 1833-1896)在巴黎签署了一份遗嘱,将部分财产成立基金进行投资,收益将以奖金的形式,每年分配给那些在过去一年里曾赋予人类最大利益的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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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诺贝尔奖是如何评选的? | |||
这份遗嘱是诺贝尔奖设立与发展的法律根基。它规定了物理、化学、生理学或医学、文学、和平等5个奖项,平分当年的奖金总额,并规定物理和化学奖由瑞典科学院(Swedish Academy of Science)、生理学或医学奖由瑞典卡罗琳斯卡学院(Karolinska Institute)、文学奖由斯德哥尔摩的学院(Academy in Stockholm)、和平奖由挪威议会(Norwegian Storting)选举的五人委员会颁发。
挪威在1814年被丹麦割让给瑞典,在诺贝尔的时代是瑞典的一部分。此后,挪威于1905年独立成为君主国,然而在挪威颁发诺贝尔和平奖的传统保持至今。
此外,1968年瑞典银行为纪念银行成立300周年,以永续年金的方式增设瑞典银行纪念阿尔弗雷德·诺贝尔经济科学奖(The Sveriges Riksbank Prize in Economic Sciences in Memory of Alfred Nobel),也由皇家瑞典科学院颁发,第一次颁发时奖金为37.5万瑞典克朗,如今已达1000万瑞典克朗(约为160万美金)。由于其特别的由来,且在颁发机构、奖金额度、评选方式甚至公信力上都与诺贝尔奖几乎完全一致,这一奖项也通常被称为诺贝尔经济学奖,并在诺贝尔基金的官方主页上也与物理奖、化学奖、生理学或医学奖、文学奖以及和平奖并列,成为6个诺贝尔奖项之一。
诺贝尔奖是怎样严格依照诺贝尔本人的遗嘱和《诺贝尔基金会章程》进行评选的?这样的标准又会有些什么争议?按照程序进行的评选时间表里还有什么花絮?下文将会为您就这些问题详细揭秘,最后您甚至还能了解诺贝尔获奖者到底能有多少收入。